为切实做好我县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任务工作,进一步提高推广质量。现向社会公开遴选2025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任务科技示范主体物化补贴(有机肥)采购单位,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经国家批准在晋城市范围内经营的有机肥生产厂家。
二、申报条件
(一)接受泽州县农业农村局科技教育股的指导、监督和管理,严格遵守国家相关规定;
(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相应的资质,具备生产有机肥的企业、厂家等;
(三)商品有机肥需符合国家有机肥(NY/T525-2021)标准。
三、申报材料
报价函、营业执照复印件、检测报告、企业简介。
四、申报程序
(一)申报的有机肥生产单位,须在规定期限内向泽州县农业农村局提出申请;
(二)泽州县农业农村局对报送的材料进行审核,组织人员通过现场考察、听取汇报、查看资料等方式,对申报单位进行综合评审打分,按照综合得分确定采购单位。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泽州县农业农村局科技教育股(514室)递交申报材料,逾期不再受理。
联 系 人:马燕云
联系电话:0356-3039034
泽州县农业农村局
2025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