泽州县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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泽州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效果评价服务项目询价的公告

发布日期: 2025-09-10 发布机构: 县农业农村局

根据工作需要,我局拟对2025年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效果评价服务项目进行自行采购。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泽州县2025年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效果评价服务

地    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服务周期:120天

二、采购办法

最低价中标。

三、采购控制价

13万元。

四、采购内容

对安全利用重点实施区域(A区)、安全利用一般实施区域(B区)开展土壤、农产品以及农业投入品进行检测,并进行数据分析,编写效果评价报告,并通过专家论证。

五、报价人资格条件

1.报价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并在人员、设备、资金、技术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2.报价人应具有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

3.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报价人在“信用中国”网站平台无“失信被执行人”不良信用记录;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竞标;

6.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竞标。

六、报价人需提交的资料

1.针对本项目的法人授权书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2.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复印件;

4.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5.承诺函;

6.投标截止日期前近1年内任意一次任意一项税种的缴纳证明(依法免税的投标人需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免税);

7.投标截止日期前近1年内任意一次缴纳的社保金证明(养老、医疗、工伤、失业任意一项社会保险金凭据);

8.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网页截图;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网页截图。

七、报价文件提交

报价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9月15日上午12:00

地点:山西省晋城市泽州县丹河新城行政中心4号楼522室

如采取文件邮寄方式,以实际收到邮件时间为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损坏、丢失、延迟等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请各投标人自行考虑。

八、采购人基本信息

单位名称:泽州县农业农村局

地址:山西省晋城市泽州县丹河新城行政中心4号楼522室

联系人:吴玉勇 

联系电话:13097559919

附件:1、承诺函

      2、报价单

                                        

                                        泽州县农业农村局

                                         2025年9月10日 


附件:承诺函.docx

附件:报价单.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