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主体自愿申报,乡镇推荐,县农业农村局组织有关专家进行资料审核,并经局党组(班子)会议研究同意,拟确定秸秆高效还田千亩展示区实施主体如下:
泽州县金硕园农机农业专业合作社为秸秆高效还田千亩展示区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巴公镇靳庄村、北堆村,实施面积1000亩,补助资金5万元。
现对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向泽州县农业农村局反映,联系电话:0356-3039034;联系人:郭云飞
公示时间:2025年9月26日-10月9日。
泽州县农业农村局
2025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