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晋城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5年省级第二批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预算的通知》(晋市财农〔2025〕11号)精神,2025年省厅安排我县省级重点龙头企业贷款贴息资金为10万元。依据《山西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5年乡村振兴资金(支持龙头企业发展及农产品精深加工企业设备购置补助项目)使用工作指引的通知》(晋农发〔2025〕40号)要求,该资金实施区域为“根据2024年调度结果,经县级初审,市级复核,将符合条件的623笔贷款的县作为实施县”。2024年底我县摸底上报市局的企业是晋城市丰益来农牧股份有限公司,该公司已按照(晋农发〔2025〕40号)要求,提交了申报资料,经审核测算、局党组会议研究通过,拟对晋城市丰益来农牧股份有限公司给予财政贴息10万元。
按照《晋城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支持市级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奖补和重点龙头企业贷款贴息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晋市农财发〔2024〕9号)要求,我局给各镇下发了《泽州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开展2025年农业产业化市级重点龙头企业贷款贴息申报工作的通知》(泽农发〔2025〕107号),经各镇推荐,各市级重点龙头企业自主申报。截止8月底,申报贷款贴息的市级重点龙头企业共3家,经审核测算、局党组会议研究通过,拟对晋城市国运昌农业开发有限公司的贷款给予财政贴息0.65万元;对晋城市丰昇源面业股份有限公司的贷款给予财政贴息5.83万元;对山西润农种业股份有限公司的贷款给予财政贴息7.09万元。
公示时间:2025年10月11日至10月14日。
如有异议,请与县农业农村局乡村产业发展股联系,联系电话:0356-3039034。
泽州县农业农村局
2025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