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我县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任务工作,进一步提高推广质量。现向社会公开遴选2026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任务科技示范主体物化补贴(有机肥)采购单位,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经国家批准在晋城市范围内经营的有机肥生产厂家。
二、申报资格
具备独立法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有机肥生产销售。
持有在有效期内的有机肥肥料登记证,产品指标符合国家有机肥标准。
具备稳定生产、仓储、配送能力,可按时充足供货。
本项目仅接受生产厂家直接报名,不接受经销商、联合体参与。
三、质量要求
有机肥产品符合NY525-2021有机肥国家标准,提供第三方权威质检报告。
四、评选方式与中选规则
先开展资格初审、产品资料符合性审查,不满足任一条件视为无效报名,不予比价。
对全部审查合格的厂家进行报价评审,在完全满足采购质量、供货、售后全部要求基础上,报价最低厂家为本项目中选单位。
出现两家及以上报价同为最低的,优先选取产能更大、本地供货时效更快、同类农业项目供货业绩丰富的厂家。
五、其他说明
中选厂家须按公告标准保质保量供货,签订供货合同,若中选单位放弃合作,依次顺延次低价合格厂家。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泽州县农业农村局科技教育股(514室)递交申报材料,逾期不再受理。
联 系 人:马燕云
联系电话:0356-3039034
泽州县农业农村局
2026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