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组织协调全县乡村产业发展。
2、提出促进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和休闲农业、城郊农业的政策措施。
3、承担培育、保护和发展农产品品牌建设有关工作。
4、负责农业产业化项目的审查、申报和督促检查、验收工作。
5、承担各类农产品交易会的组织工作。
6、负责龙头企业的筛选、推荐,并会同有关部门对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运行进行监测。
7、提出农业产业化经营发展的政策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