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及申报主体:
根据《山西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资金(第二批)安排计划及任务清单的通知》(晋农发〔2024〕74号)要求,为不断夯实我县粮油生产基础,2024年我县将继续实施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施作物
项目实施作物以我县种植面积最大、产能提升最迫切、单产提升潜力最大的小麦为主,每个主体创建面积在300亩以上,创建面积要相对集中连片(不含为其他主体和农户开展环节托管或全程托管的社会化服务面积)。
二、申报主体条件
申报主体由具有一定规模的新型经营主体承担,包括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种植大户、农业企业、村集体合作经济组织等。实施主体在规模化种植方面有良好基础,主体融资能力强,实施项目、改善生产条件积极性高,技术力量雄厚;无在建项目或因项目实施不力被有关部门通报批评、约谈;已承担今年部分粮食生产、有机旱作等项目以及享受去年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行动的主体不得申报。
三、目标任务
申报主体要聚焦小麦单产提升的关键领域、薄弱环节,采取高效节水、深松深耕、药剂拌种、精量播种、水肥一体化、滴灌、施用新型生物农药和叶面肥、全程机械化种植等系列高产配套技术,努力提升我县小麦单产水平,力争小麦单产在740斤以上,较我县2023年小麦单产提高10%。
四、实施方式
按照主体申报、过程记录、实打实收测产、资金拨付的程序推进实施。
(一)主体申报。小麦规模种植主体自愿并经乡镇签字盖章后申报。需提供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土地租赁、流转合同及其它相关证明材料。
(二)过程记录。采取一主体一方案的方式,建立生产档案,记录作物生产过程中应用的关键技术、采取的主要措施等。
(三)实打实收测产。县农业农村局组织,相关镇农技站参与,开展实打实收测产,按单产水平排序,并进行公示。
(四)资金拨付。采取先建后补的方式进行奖补。县农业农村局根据关键技术措施到位情况、测产排序等情况,确定奖补对象资格,按照我县2023年小麦单产增产10%以上(含)的每亩补助不超过100元、单个主体奖补资金不高于5万元的标准,对符合条件的种植主体及时拨付奖补资金。
请各镇按照文件要求,尽快组织申报,申报截止日期为2024年9月30日。
附件:1.泽州县2024年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行动申报表
2.泽州县2024年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行动生产台账
泽州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