泽州县农业农村局

泽州县农业机械发展中心2024年“智慧农机”惠民项目实施方案

发布日期: 2024-03-19 发布机构: 县农业农村局

为提升我县农机社会化服务组织信息化水平,促进其组织化程度提高,助力乡村振兴和现代农业发展,结合我县“智慧农机”信息化智能化发展的实际情况,特制定2024年“智慧农机”惠民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互联网+农机”的发展思路,以服务乡村振兴战略以及广大农民对机械化生产的需要为目标,以农机农艺融合、机械化信息化融合、农机服务模式与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相适应、机械化生产与农田建设相适应为路径,以科技创新、机制创新、政策创新为动力,推动农业机械化和农机装备产业转型升级,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有力支撑。

二、项目实施细则

(一)项目建设目标

在农业机械智能化建设基础上,通过“智慧农机”系统维护、扩容和设备更新,确保系统稳定运行,提升系统运用水平和运行质量,推进泽州农机智能化、机械化、信息化深度融合发展,逐步实现“智慧农机”全覆盖。

(二)项目主要实施内容

1.为全县已安装“智慧农机”监测终端设备且正常使用的机车交纳本年度数据服务费。

2.为承担我县农机化项目的农业农机经营组织、农机合作社、农机大户,且在我县注册登记的大中型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及配套机具(按主机和配套机具以1:1进行配套)安装“智慧农机”监测终端设备。

(三)标准

1、数据服务费:240元/台/年

2、为保障“智慧农机”数据完整性与省市智慧农机平台融合互通,监测终端设备及安装服务由上年度议标中标单位提供、价格按上年度中标价执行。

(四)项目绩效

(1)实现农机作业实时监测功能。准确获取作业农机的实时位置和作业状态,监测其作业轨迹、作业面积、作业质量等并统计相关数据。

(2)提高农机作业补贴项目监管效率。有效提高项目监管工作效率,降低项目验收行政成本,确保作业补助资金安全,体现公平和效率统一。

(3)逐步实现合作社“互联网+农机”管理示范效果,积极开展农机户和农户作业互动社会化服务。

(五)工作职责

生产指导站负责本项目的组织实施、协调、资料收集汇总等工作,对各镇核实、确认、上报已安装“智慧农机”监测终端设备且正常使用的机车进行统计汇总并交纳本年度机车数据服务费工作;负责对本年度新安装“智慧农机”监测终端设备的机车统计、汇总。

(六)项目资金使用

2024年县级财政安排“智慧农机”惠民项目资金18万元。

1、为全县所有已安装“智慧农机”监测终端设备且正常使用的所有机车交纳本年度数据服务费。

2、为承担我县农机化项目的农业农机经营组织、农机合作社、农机大户,且在我县注册登记的大中型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及配套机具安装“智慧农机”监测终端设备。

(七)资料管理

1、“智慧农机”监测终端设备数据服务费明细汇总表。

2、新增安装“智慧农机”监测终端设备汇总表。

3、“智慧农机”安装现场照片。

4、与数据服务商为全县安装智慧农机终端的机车交纳本年度数据服务费签订服务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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