泽州县农业农村局

泽州县农业农村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24-01-16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的要求,由县农业农村局编制而成。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泽州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zezhou.gov.cn/zwgk/)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泽州县农业农村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晋城市泽州县金村镇丹河新城泽州县人民政府4号楼501,电话:0356-3039034,电子邮箱:zzxnyj201@126.com)。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3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采取专人负责制,在不违反保密政策的情况下,全面、准确、及时、主动的向社会公布政府公开信息。我局通过“泽州县人民政府网站信息公开专栏”向社会各界发布各类政府信息176条。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和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明确受理科室和流程,安排专人负责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确保及时、全面、公开回复申请人,对不能公开的,及时做好解释说明工作。2023年,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信息。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我局十分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强化日常管理,并持续推动此项工作的深入开展。2023年,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过程中,我局始终做好保密工作,做到“上网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上网”,确保在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不发生失泄密问题,并制定了《泽州县农业农村局网站信息发布审核制度》,制度规定各科室、局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是局网站信息报送和发布的第一责任人,信息审核负责人按照“谁审批、谁负责,谁报送、谁负责”的原则,所有信息报送至局办公室经审核负责人审核同意后,方可报送。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

(五)监督保障方面

近年来,我局先后制定印发了《泽州县农业农村局信息发布及审核制度》、《泽州县农业农村局政务公开工作制度》、《泽州县农业农村局政务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泽州县农业农村局政务舆情制度》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配套制度,为规范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供了制度保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不能按时主动公开;二是审核还存在不细不严的情况。

(二)改进措施:一是加强推进条例的贯彻落实,提升主动公开意识,结合局实际情况,高标准严要求做好相关工作;二是加强业务学习,不断强化业务素质,逐步提升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整体工作水平更好地服务于社会。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机关2023年度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