泽州县犁川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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犁川镇镇人民政府关于组织实施2024年农业生产托管服务试点后续项目的公告

发布日期: 2025-04-03 发布机构: 犁川镇

各集体经济组织、合作社:

为组织实施好2024年农业生产托管服务试点后续项目,推进全镇农业生产托管和服务规模经营,现公告如下:

一、项目实施内容

1.实施面积范围:犁川镇范围内,实施面积800亩。

2.实施时间:2025年4月至2025年12月。

3.服务作物及环节:春玉米播种、防治、收割;复播大豆收割;犁地;冬小麦旋播。

4.补助标准及要求:(详见附件1)。

 二、遴选主体相关要求

 有一定规模、服务能力较强的村集体经济组织、服务型合作社和农业企业等农业生产托管服务组织。服务组织应遵循《农业生产托管服务规范》和《农业生产性服务指南》开展服务。

1.具备法人资格,有一定的社会化服务经验,原则上从事社会化服务达两年以上;

2.拥有与其服务内容、服务能力相匹配的专业农业机械和设备以及其他能力,优先支持安装机械专业监测传感器的服务组织;

3.在农民群众中享有良好的信誉,其所提供的服务在质量和价格方面受到服务对象的认可和好评;

4.能够接受社会化服务行业管理部门的监管;

5.具备农业生产托管的信息收集、管理能力;

6.服务范围集中连片,整村推进;

7.能按照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和要求,按时完成作业任务,确保作业质量;

8.机构制度健全,财务账目完善。

有申报意向的服务组织认真如实填写2024年农业生产托管服务试点后续项目申报资料(一式三份,县级、乡镇、实施主体各留存一份)(附件2)于2025年4月8日报犁川镇经管站。


附件1:2024年农业生产托管服务试点后续项目补助标准表

附件2:2024年农业生产托管服务试点后续项目申报资料



泽州县犁川镇人民政府 

2025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