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集体经济组织、合作社:
为组织实施好2024年农业生产托管服务试点后续项目,推进全镇农业生产托管和服务规模经营,现公告如下:
一、项目实施内容
1.实施面积范围:犁川镇范围内,实施面积800亩。
2.实施时间:2025年4月至2025年12月。
3.服务作物及环节:春玉米播种、防治、收割;复播大豆收割;犁地;冬小麦旋播。
4.补助标准及要求:(详见附件1)。
二、遴选主体相关要求
有一定规模、服务能力较强的村集体经济组织、服务型合作社和农业企业等农业生产托管服务组织。服务组织应遵循《农业生产托管服务规范》和《农业生产性服务指南》开展服务。
1.具备法人资格,有一定的社会化服务经验,原则上从事社会化服务达两年以上;
2.拥有与其服务内容、服务能力相匹配的专业农业机械和设备以及其他能力,优先支持安装机械专业监测传感器的服务组织;
3.在农民群众中享有良好的信誉,其所提供的服务在质量和价格方面受到服务对象的认可和好评;
4.能够接受社会化服务行业管理部门的监管;
5.具备农业生产托管的信息收集、管理能力;
6.服务范围集中连片,整村推进;
7.能按照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和要求,按时完成作业任务,确保作业质量;
8.机构制度健全,财务账目完善。
有申报意向的服务组织认真如实填写2024年农业生产托管服务试点后续项目申报资料(一式三份,县级、乡镇、实施主体各留存一份)(附件2)于2025年4月8日报犁川镇经管站。
附件1:2024年农业生产托管服务试点后续项目补助标准表
附件2:2024年农业生产托管服务试点后续项目申报资料
泽州县犁川镇人民政府
2025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