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泽州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泽州县2024年地膜科学使用回收试点实施方案》(泽农发〔2024〕83号),对使用符合规定地膜的实施主体每亩补助60元 (中央资金每亩30元、县级配套每亩30元)。在乡镇初验的基础上,县农业农村局组织有关人员进行了验收,使用符合规定地膜面积606.7亩。经局党组研究决定,拟计划下达2024年泽州县地膜科学使用回收试点项目中央补助资金1.8201万元。现对资金拨付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5年5月12日至2025年5月16日
联 系 人:郭云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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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泽州县2024年地膜科学使用回收试点中央补助资金明细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