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各主体自愿的基础上,由乡镇推荐,经局党组(班子)会议研究决定,拟定乡镇推荐的115个主体承担2025年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还田(离田)任务(具体主体名单附后),现予以公示。
公示日期 2025年10月22日至2025年10月28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向县农业农村局反映,联系电话3039034。
附件:2025年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还田(离田)主体名单
泽州县农业农村局
2025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