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我县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确保培育效果,进一步提高培育质量,为全面推进我县乡村振兴工作提供坚实人才支撑。现面向社会公开遴选5家高素质农民培训机构,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报范围
经认定(批准)的晋城市范围内的培训机构,以及具备明显专业优势的农业企业、农民田间学院等主体。
二、申报条件
(一)成立3年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具有教育、培训相关职能、资质或主营业务范围;
(三)能提供满足培育需要的教学场所及教学设施设备;
(四)具备专职教学管理人员和与培育主题相匹配的专兼职师资。
承担实践教学环节的机构应当具有满足培育主题要求的场地、设施设备、实践师资等条件。
培育机构负责建立培训班管理制度、制定开班计划、遴选培育对象、设置培训课程、委派或聘请授课师资、优选培育教材、落实培育任务、建立培育档案、开展跟踪服务,指定专人负责培训班组织实施,接受质量监管和核验评价。
三、申报材料
(一)培训机构申报表(见附件);
(二)培训机构营业执照或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复印件;
(三)培训场所、设施设备、实训基地等证明材料;
(四)培训机构管理制度、财务制度相关证明材料;
(五)开展相关培训的证明材料(至少一个)。
四、申报程序
(一)申报高素质农民培训社会机构,须在规定期限内向泽州县农业农村局提出申请。
(二)泽州县农业农村局对报送的材料进行审核,组织人员通过现场考察、听取汇报、查看资料等方式,对申报单位进行综合评审打分,按照综合得分排名,从高到低择优遴选2026年高素质农民培训机构,统筹安排培训任务。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泽州县农业农村局科技教育股(514室)递交申报材料(一式两份),逾期不再受理。
联 系 人:马燕云
联系电话:0356-3039034
附件:2026年泽州县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培训机构申报表
泽州县农业农村局
2026年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