泽州县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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泽州县农业农村局关于招募2026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基层农技推广特聘人员的公告

发布日期: 2026-03-31 发布机构: 县农业农村局

根据山西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2026年中央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使用计划及任务清单的通知》(晋农函〔2025〕319号)文件精神,为加快推进我县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实施,切实将各项政策落实到位、资金兑付到位、项目执行到位,确保当年任务当年完成,严格落实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相关工作要求,抓实全年农业生产、保障不误农时,结合我县农业主导产业发展实际需求,本着“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拟在本县范围内公开招聘19名特聘农技员,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募名额

围绕我县产业发展需求,面向县域内招募19名特聘农技员,优先选拔在县域内有一定影响力、服务成效突出的人员,具体名额分配如下:动物防疫专员16名,县级动物防疫员1名、县级植保员1名、县级农技员1名。

(二)招募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热爱农业农村工作,热心为群众开展技术服务,责任心、服务意识和协调能力较强;

2.具有丰富的农业生产实践经验、较高的技术专长和科技素养,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纪、违法犯罪记录;

3.年龄要求在18周岁以上,50周岁以下(1976年3月31日前出生),大专及以上学历,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

4.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能应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农业系统体制内在岗人员(不纳入特聘农技员招募范围);

5.动物防疫相关岗位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畜牧兽医相关专业毕业;在我县从事动物防疫工作2年(含)以上的执业兽医、乡村兽医;在我县从事动物防疫工作2年(含)以上的动物防疫从业人员;

6.特聘农技员主要从以下三类群体中招募:农业乡土专家、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技术骨干、种养能手;

7.优先录取条件:所学专业与应聘岗位相关(如农学、园艺、畜牧兽医、植物保护等)的人员;曾担任过特聘农技员且履职评价良好的人员,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三)岗位职责及要求。

1.为县域农业特色优势产业发展及动植物防疫工作提供技术指导与咨询服务;

2.为种植、养殖户从事农业生产经营及动植物防疫提供技术帮扶;

3.有效落实动植物防疫工作,配合乡镇为辖区内畜禽养殖户提供动物防疫技术帮扶,协助乡镇兽医工作人员完成动物免疫、档案管理、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出栏畜禽及其产品的检疫申报等工作,保障县域种植业和畜牧业健康发展;

4.服从县农业农村局的统一管理和工作安排,严格按照要求及时提交工作方案、工作总结及相关工作资料,主动接受工作考核。

(四)聘任程序。

1.个人申请。报名时需提交报名表、村委或公司(协会)等单位出具的推荐函,本人需携带身份证、毕业证、相关资格证书、荣誉证书、学信网学历证明等原件和复印件,提交1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2张;

2.资格审查。公告报名结束后,由县农业农村局组织专人对报名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严格审查,审查合格者进入下一环节;    

3.笔试。通过资格审查人员进行笔试,具体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若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不足招聘人数的3倍,则直接进入技能考核环节;

4.技能考核。技能考核由县农业农村局牵头,组织相关科室专业人员组成考核小组开展技能考核,主要内容包括:(1)个人陈述从事农技推广及动植物疫病防控工作有关经历;(2)展示过去的工作成果或业绩;(3)专家提问,考核专业技术能力及履职能力;

5.确定人选及公示。经专家组技能考核确定初步人选后,报局党组审定后进行公示,公示期3个工作日;

6.签订服务协议。公示无异议后,与聘用人员签订《特聘农技员农技推广服务协议》,明确服务期限、岗位职责、服务报酬等相关事项,正式确定聘用关系。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泽州县农业农村局科技教育股(514)递交申报材料(一式两份),逾期不再受理。

   

联 系 人:马燕云

联系电话:0356-3039034

附件:1.泽州县2026年基层农技推广特聘人员申报表

                    

         

                            

                               泽县农业农村局

   2026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