泽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泽州县关于公开征集2023年就业见习单位及岗位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3-07-14 发布机构: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人社厅、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就业见习管理办法>的通知》(晋人社厅〔2023〕24号)文件精神,帮助我县2022-2023年离校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中职毕业生以及16-24周岁城乡失业青年,增强就业竞争力,尽快实现就业,现面向全县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公开征集见习岗位,相关事宜如下:

一、见习单位及岗位征集条件

1、见习单位需在泽州县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及备案或见习单位所在地属于泽州县(南村镇除外)及北石店镇管辖范围;

2、见习单位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生产经营正常,内部制度健全,能够按照有关规定对见习人员进行规范有效的管理;

3、见习单位能持续提供一定数量适合各类毕业生的就业见习岗位,提供的见习岗位应具备一定的技术含量和业务内容,有利于毕业生提高技能水平和工作能力,且人身意外伤害风险较低;

4、所申请的就业见习岗位数量不得超过本单位在岗职工总数的20%;

5、能够及时为见习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按时发放就业见习生活补助等;

6、认真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有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保护和职业防护措施等。

二、就业见习人员待遇

1、见习期限。就业见习期限一般为3-12个月。

2、见习人员基本生活补助。就业见习期间,由见习单位每人每月发给不低于我县当年最低工资标准(目前为每月1980元)的基本生活补助,就业专项资金按我县当年最低工资标准的60%给予见习单位就业见习补贴。

3、见习人员相关保险。见习期间,见习单位应为见习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必须包括意外伤害医疗责任险),保额不低于85万元。

三、申报时间及申报方式

报名时间:7月14日—7月31日

1、线上申报:直接登录“山西省就业创业网上服务大厅”(https://218.26.228.119:27004),注册单位用户后登录进行申报即可。

线上申报有关事项可查看附件:

附件1:就业见习单位操作手册

注意:“就业见习单位申请”页面的“业务办理属地单位”选择“山西省晋城市泽州县”。

2、线下申报:申报单位携带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复印件1份(加盖公章)、《单位需求人才登记表》(加盖公章)到泽州县政务服务中心负一楼人社窗口报名。

附件2:《单位需求人才登记表》

四、见习单位公示

单位征集结束后,在考察核实的基础上,将符合条件的单位通过泽州县政府官方网站进行公示,未公示单位进行的见习活动按照规定不予认可。

五、见习管理

见习期内,见习单位必须加强对见习人员的管理,明确专人负责指导并严格考勤,请假需按单位管理制度履行请假手续。见习期间,见习生如不能正常参与就业见习活动,将取消其见习资格。

咨询地点 泽州县政务服务中心负一楼人社窗口(吕匠路555号)

咨询电话 0356-30362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