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就业见习管理办法>的通知》(晋人社厅〔2023〕24号)文件要求,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现将征集的就业见习单位和岗位予以公示,欢迎社会各界监督。公示期7天(自2023年8月16日至2023年8月22日)。如认为有不符合相关政策规定条件或实际情况的,请在公示期内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
联系人:卫敏
联系电话:0356-3033161
附件:2023年就业见习单位及岗位汇总表
2023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