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鼓励小微企业吸纳劳动者就业的意见》(晋政办发〔2014〕41号)和《晋城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创业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晋市政发〔2014〕18号)文件精神及创业就业相关政策规定,对小微企业新吸纳城乡劳动者稳定就业半年以上的,按每人1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就业补助。现拟对符合条件的山西合聚农业开发有限公司小微企业补贴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19年3月25日至2019年3月29日。如有异议,请拨打电话反映情况。
监督电话:0356-3033617 联系人: 李新根
附:2019年小微企业吸纳劳动者就业申报补助(贴)表
泽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