泽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泽州县2019年就业见习单位征集公告

发布日期: 2019-07-16 发布机构: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就业见习相关政策,帮助我县2018-2019年离校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中职毕业生以及16-24周岁城乡失业青年,积极参加实践训练,积累工作经验,提升就业能力,现根据需要,面向全县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公开征集2019年就业见习单位(见习岗位)。 

  一、见习单位征集要求

  1、见习单位在泽州县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及备案见习单位所在地属于泽州县管辖范围;

  2见习单位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生产经营正常,内部制度健全,能够按照有关规定对见习人员进行规范有效的管理;

  3见习单位能持续提供一定数量适合各类毕业生的就业见习岗位,提供的见习岗位应具备一定的技术含量和业务内容,有利于毕业生提高技能水平和工作能力,人身意外伤害风险较低;

  4、能够及时为见习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按时发放就业见习生活补助等;

  5、认真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有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保护和职业防护措施等。

  二、就业见习人员待遇

  1、见习期限。就业见习期限一般3-12个月。

  2、见习人员基本生活补助每人每月按我县当年最低工资标准给予生活补贴(目前为每月1700元),由就业专项资金和见习单位各承担50%;鼓励见习单位参照本单位同类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标准,适当提高见习人员基本生活补

  3、见习人员相关保险。见习期间,见习单位应为见习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必须包括意外伤害医疗责任险

  三、单位申报时间及准备资料

  申报单位需在20198月10日之前携带附有组织机构代码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加盖公章)《单位需求人才登记表》(加盖公章)到泽州县政务服务中心负一楼人社窗口报名。

  四、见习单位公示

  单位征集结束后,在考察核实的基础上,将符合条件的单位通过泽州县政府官方网站进行公示,未公示单位进行的见习活动按照规定一律不予认可。

  五、见习管理

  见习期内,见习单位必须加强对见习人员的管理,明确专人负责指导并严格考勤,请假需按单位管理制度履行请假手续。见习期间,见习单位如不能正常参与就业见习活动,将取消其见习资格。

  

  咨询地点:泽州县政务服务中心负一楼人社窗口吕匠路555号

  咨询电话:0356-3036223

  附件:《单位需求人才登记表》

  2019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