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晋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晋城市财政局关于转发〈关于延续实施扩大社保补贴范围政策有关工作的通知〉的通知》(晋市人社函〔2026〕70号)文件要求,对我县重点行业中小微企业吸纳重点群体就业落实社会保险补贴政策,企业与重点群体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养老、医疗、失业保险的,按个人缴费额25%发放社会保险补贴。
经企业申报、人社部门初步审核,现对初审符合条件的扩大社会保险补贴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26年10月23日至2026年10月27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向泽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创业就业股反映。
联系电话:0356-3034828
附件:泽州县2026年度扩大社保补贴明细表
泽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