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小微企业一次性吸纳就业补助
对泽州县范围内的小微企业新吸纳城乡各类劳动者且稳定就业半年以上的,根据吸纳就业人数给予一次性就业补助,补助标准每人不超过1000元。
二、公益性岗位补贴
享受公益性岗位补贴的人员范围为泽州县户籍的就业困难人员,重点是4050大龄失业人员和零就业家庭人员。
三、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
对泽州县范围内就业困难人员实现灵活就业的、创业失败的人员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继续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离校1年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实现灵活就业后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一定数额的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数额原则上不超过其实际缴费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生育保险费和工伤保险费的2/3。
四、职业介绍补贴
在泽州县范围内具有合法资质且在工商行政部门注册登记的人力资源服务企业、职业培训机构、家政服务企业以及经认定的劳务经纪人等市场主体为城镇登记失业人员、进城求职的农村劳动者开展公益性就业服务或有组织劳务输出的,可按经其就业服务后实际就业的人数向县人社局申请补贴。
五、就业见习补贴
享受就业见习补贴的人员范围为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及16-24周岁失业人员。对企业(单位)吸纳上述人员参加就业见习,并支付见习人员见习期间基本生活补助的,企业(单位)可按季向县人社局申请就业见习补贴。见习补贴标准为本地最低工资标准的60%。
电话:0356-3033617
泽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