泽州县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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泽州县农业农村局 关于遴选2025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现代农业科技试验示范基地、农业科技示范主体和基层农技推广特聘人员公告

发布日期: 2025-04-18 发布机构: 县农业农村局

根据山西省农业农村厅科技教育处《关于做好2025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的预通知》文件精神,为加快推进我县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工作,确保政策落实到位、资金兑付到位、项目执行到位,当年任务当年完成,本着“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经局党组研究决定,拟在本县范围内遴选2—4个现代农业科技试验示范基地、100个农业科技示范主体和招聘19名特聘农技员,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现代农业科技试验示范基地

(一)遴选范围。在泽州县辖区内,具有较强推广能力的涉农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中新型经营主体遴选。

(二)示范基地具备的条件。

1.应在我县注册登记3年以上,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基地可以自有或租用,具备种植或养殖经营权,有专门的管理人员和农业专业技术人员;

2.基地规模。粮食种植基地200亩以上,果树和设施蔬菜需达到50亩以上,科技支撑大面积单产提升基地种植面积需达到400亩以上;

3.基地在县域范围内有较高的农业科技水平,有能力试验示范主导品种不少于3个,主推技术不少于3项,形成1—2个主推技术规程或技术手册;

4.具备一定的技术服务能力,具备举办现场观摩、示范展示、农民培训等基础条件,能承担起对周边地区技术、信息服务任务;

5.基地规章制度完善,管理比较规范;

6.具有良好的信誉。近三年内无违法违纪执业行为或受到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行业自律组织的处罚;

7.法人参加过高素质农民培训或相关技能比赛者优先。

(三)遴选程序。

1.申请认定现代农业科技试验示范基地,须在规定期限内向泽州县农业农村局提出申请,提交以下资料:

(1)现代农业科技试验示范基地申请表(见附件1);

(2)现代农业科技试验示范基地建设方案(含建设内容、建设目标、投资计划、示范展示及效益分析等);

(3)基地稳定的立足依据(租地合同、基础设施、生产设施等验证资料);

(4)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无犯罪记录证明、银行征信、相关荣誉等材料。

2.泽州县农业农村局科技教育股牵头,组织农业专家参与进行实地考察,拿出初步意见报局党组会研究决定,确定为现代农业科技试验示范基地后在泽州县人民政府信息网进行公示。

二、农业科技示范主体

(一)遴选范围。在泽州县辖区内,具有较强推广能力的涉农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种植大户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中遴选。

(二)农业科技示范主体具备的条件。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产业基地可以自有或租用,具备种植或养殖经营权;

2.具有一定产业规模。粮食、果树需达到50亩以上。蔬菜需达到5亩以上;

3.能够严格落实主导品种和主推技术,积极配合技术指导员开展新品种、新技术等试验示范工作,自愿辐射带动周边农户;

4.具有良好的信誉。近三年内无违法违纪执业行为或受到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行业自律组织的处罚;

5.法人参加过高素质农民培训或相关技能比赛者优先。

6.在开展新品种新技术示范推广过程中享受部分物化补贴。

(三)遴选程序。

1.申请认定农业科技示范主体,须自愿申报、乡镇审核并在规定期限内提交农业科技示范主体申报表(见附件2);

2.由泽州县农业农村局组织对申报对象进行审定,报局党组会研究决定,确定为农业科技示范主体后在泽州县人民政府信息网进行公示。

三、特聘农技员

    (一)招募产业及名额。围绕产业发展需求,招募19名特聘农技员(其中动物防疫专员16名,县级动物防疫员1名、县级植保员1名、县级农技员1名),在县域有一定影响力、服务效果好的特聘农技员。

    (二)招募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热爱农业农村工作,热心为群众开展技术服务,责任心、服务意识和协调能力较强;

    2.具有丰富的农业生产实践经验、较高的技术专长和科技素养,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纪、违法犯罪记录;

    3.年龄要求在18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1980年5月1日前出生),大专及以上学历,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

4.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能应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农业系统体制内人员不纳入特聘农技员招募范围;

5.动物防疫员有畜牧兽医相关专业毕业人员;在我县从事动物防疫工作2年(含)以上的执业兽医、乡村兽医;在我县从事动物防疫工作2年(含)以上的动物防疫员;

6.特聘农技员主要从以下三类群体中招募:农业乡土专家、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技术骨干、种养能手;

7.农业系统体制内在岗人员不纳入特聘农技员招募范围。

   (三)岗位职责及要求。

    1.为县域农业特色优势产业发展及动植物防疫工作提供技术指导与咨询服务;

    2.为种植、养殖户从事农业生产经营及动植物防疫提供技术帮扶;

    3.有效落实动植物防疫工作,配合乡镇为辖区内畜禽养殖户提供动物防疫技术帮扶,协助乡镇兽医工作人员完成动物免疫、档案管理、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出栏畜禽及其产品的检疫申报等工作,保障县域种植业和畜牧业健康发展;

    4.服从县农业农村局的管理和工作安排,按要求及时提交工作方案、工作总结及相关资料。

   (四)聘任程序。

    1.个人申请。报名时需提交报名表、村委或公司(协会)等单位的推荐函,本人携带身份证、毕业证、资格证、荣誉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交1寸近期免冠彩色照2张;

    2.资格审查。县农业农村局公告结束后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3.笔试。通过资格审查人员进行笔试,具体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若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不足招聘人数的3倍,则直接进入技能考核环节;

    4.技能考核。技能考核由县农业农村局牵头组织相关科室人员进行:(1)个人陈述开展农技推广及动植物疫病防控工作有关经历;(2)展示过去的工作成果或业绩;(3)专家提问;

    5.确定人选及公示。经专家组技能考核确定初步人选后,报局党组审定后进行公示,公示期3个工作日;

    6.签订服务协议。公示无异议后,签订特聘农技员农技推广服务协议。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泽州县农业农村局科技教育股(514)递交申报材料(一式两份),逾期不再受理。

    联 系 人:郭二军   冯爱萍

    联系电话:0356-3039034

附件:1.泽州县2025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农业科技试验示范基地申报表

      2.泽州县2025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农业科技示范主体申报表

      3.泽州县2025年基层农技推广特聘人员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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