泽州县农业农村局

泽州县2023年优质杂粮有机旱作生产全程机械化作业补助项目实施方案

发布日期: 2023-05-06 发布机构: 县农业农村局

为全面落实好优质杂粮有机旱作生产全程机械化作业补助惠农政策,规范推进工作开展,切实加强对项目实施工作的监督管理,确保项目阳光操作。根据省农业机械发展中心优质杂粮有机旱作生产全程机械化作业补助项目指导意见要求,结合我县2023年农业生产和农机化发展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和要求,落实落细关于提高粮食作物单产的工作要求,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战略部署,通过组织农业农机专业合作社、农机户开展杂粮生产全程机械化作业服务,完善杂粮机械化生产模式和机具配备方案,提升杂粮生产能力,促进杂粮增产和农民增收,辐射带动全县杂粮绿色高质高效机械化集成技术应用,推进杂粮全产业链开发,确保项目区杂粮综合机械化水平不断提升。

二、目标任务

2023年泽州县优质杂粮有机旱作生产全程机械化作业补助项目投入省级财政资金40万元,计划完成高粱、大豆两种杂粮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作业面积0.5万亩。县农机发展中心根据农作物实际种植情况,调整两种农作物种植面积。

三、相关要求

实施区域:在有机旱作杂粮种植区和集中连片、整乡整村推进的区域实施。在集中连片项目区设立“泽州县XX(作物名称)全程机械化生产示范基地”标识牌。

补助原则:政府牵头,部门联动;智能监测,人工抽检;定额补助,先干后补;公开公正,严格监督。

补助对象:具有一定规模、服务能力较强的农业农机专业合作社、农机户。

补助标准:按照项目计划任务,补助标准为80元/亩。具体作业环节补助标准为:机械秸秆还离田28元/亩,机械深松(翻)或旋耕整地28元/亩,机械播种24元/亩,机械收获28元/亩。

补助环节:高粱种植选择机械播种、机械秸秆还离田、机械深松(翻)或旋耕整地3个环节;大豆种植选择机械播种、机械收获、机械深松(翻)或旋耕整地3个环节。

项目实行差额收费,受益农户和农业经营主体只需交纳补助标准以外的费用。县农业机械发展中心组织农机专业合作社或农机户统一开展各项作业,实现规模化生产。

四、补助程序

(一)制定实施方案。县农业机械发展中心根据省农业机械发展中心《关于印发2023年山西省优质杂粮有机旱作生产全程机械化作业补助项目指导意见的通知》(晋农机工发〔2023〕1号)文件精神,及时制定切合本县的优质杂粮有机旱作生产全程机械化作业补助项目实施方案,并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落实项目实施主体。县农业机械发展中心在县政府网站公开发布优质杂粮有机旱作生产全程机械化作业补助项目承担主体遴选公告,在全县范围公开遴选承担主体。组织专家组对申报承担主体进行实地查看,公示无异议后,经县农机发展中心主任办公会议研究决定,确定项目承担主体。

(三)落实作业任务。根据全县杂粮种植区域、机械化作业和项目申报情况,确定作业区域和作业任务。通过认真调研,根据农业农机专业合作社和农机户的规模、能力、信誉等因素,公平、规范、择优选择补助对象开展服务,签订作业服务合同,作业合同中要明确作业质量、地点、面积、内容、时间等内容和责任。

(四)开展作业服务。承担项目主体按照作业合同要求,适时开展高粱、大豆全程机械化作业,保质保量完成作业任务。

(五)检查验收。

1、远程监测:项目承担实施主体必须在参加项目作业环节所有作业机组上安装远程监测终端,所选终端设备性能及监测系统数据处理平台应符合《农机深松作业远程监测系统技术要求(T/CAMA 1-2017)》团体标准要求并属于中国农机化协会推荐产品。项目作业完成后,县农业机械发展中心生产指导站按照监测系统导出的监测明细,经乡镇农机管理服务站与承担项目主体对作业面积进行确认,确认无异议后,报县农业机械发展中心生产指导站,生产指导站负责汇总并形成《XX全程机械化作业监测记录表》(附表1),通过政府网站公示七天。

2、人工核查:如因监测系统技术故障等原因造成承担项目主体对远程监测结果有异议,或监测系统管理人员发现机手作业时有不规范行为影响了远程监测结果,县农业机械发展中心派出工作人员会同镇农机管理人员和村委会负责人,逐户、逐地块进行作业面积和质量核实。确认面积准确、质量合格后,填写《XX全程机械化作业记录表》(附表2),农户、作业机手和核实人员三方签字,并对实施作业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村委会汇总作业记录表后在村务公开栏公示七天,公示无异议后加盖公章,由镇农机管理服务站汇总上报县农业机械发展中心。

3、项目补助资金兑付。县农业机械发展中心组织相关人员会同项目实施作业地块所在镇农机管理服务站和村委负责人对公示无异议后的作业面积进行抽查验收。验收合格后形成《XX全程机械化补助情况汇总表》(附表3)和《XX全程机械化补助资金明细表》(附表4),在政府网站公示无异议后,及时将补助资金兑付给补助对象。

五、项目完成时间

2023年12月底前完成任务。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农业机械发展中心成立项目领导组,领导组要做好各部门的组织协调工作,并争取增加地方财政资金投入,保障项目的宣传培训、监督指导、检查验收等工作经费。

组 长:贾建胜  县农业机械发展中心主任

副组长:贾海军  县农业机械发展中心副主任

        张青峰  高都镇人大主席

        乔俊杰  周村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郭全定  金村镇人民政府二级主任科员

成 员:崔建兵  县农业机械发展中心生产指导站站长

        冯江涛  县农业机械发展中心办公室主任

        张晋鹏  县农业机械发展中心培训宣教站站长

        陈 云  县农业机械发展中心社会化服务站站长

        刘彩英  县农业机械发展中心计划财务室主任

        桑建毅  县农业机械发展中心装备站站长

        闫 东  县农业机械发展中心生产指导站副站长

        成凌云  县农业机械发展中心生产指导站科员

领导组下设项目实施组和验收组,由贾建胜任组长,成员由领导组成员组成。项目实施组负责项目实施方案制定、计划任务、组织发动、资金兑付等事项;项目验收组负责全面核查验收工作。

(二)农机装备保障。县农业机械发展中心根据本地高粱、大豆生产实际,优先对高粱、大豆生产机械化装备的选型和购置进行补贴。协调监测终端服务商切实做好远程监测平台的维护和终端设备安装,检修服务工作,确保作业数据及时、准确、可靠上传。

(三)技术服务。县农业机械发展中心组织技术人员在作业期间巡回技术指导,及时帮助解决遇到的问题,保障作业服务质量,真正做到送技术服务到一线,服务上门。

(四)做好宣传培训和项目资料收集归档。县农业机械发展中心将积极组织开展高粱、大豆全程机械化技术培训会、现场演示会,邀请农机专家讲解优质杂粮有机旱作全程机械化技术,通过政府网站、工作群、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广泛宣传优质杂粮有机旱作全程机械化作业补助政策的重要意义。项目完成后,及时收集项目资料、归档,总结项目实施全过程中好的经验和好的办法。

(五)加强效果监测。组织专业技术人员,认真开展机具选型、性能测定、成本核算、效果监测等工作,总结完善杂粮生产全程机械化的技术路线和解决方案,辐射带动县域杂粮生产机械化水平全面提升,为促进杂粮全程机械化生产提供经验和成熟的技术模式。

(六)加强绩效评估。完善项目操作程序,制定财务管理制度,建立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确保绩效目标圆满完成。建立健全项目责任制,通过有效的办法和科学的程序,全面完成项目任务,并会同财政部门强化对项目的监督管理,确保资金安全使用。加强督导检查,对于督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整改完善。项目完成后,对项目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绩效考评,将项目工作总结和绩效考评情况按要求报送上级业务部门。


附表:1、《XX全程机械化作业监测记录表》

      2、《XX全程机械化作业记录表》

      3、《XX全程机械化补助情况汇总表》

      4、《XX全程机械化补助资金明细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