泽州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泽州县住建局关于提高工作效能、进一步明确股室职责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0-10-16 发布机构: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根据事业单位改革要求,为了进一步规范全局工作秩序,优化组织结构,明确工作职责,现通知如下:

一、基本原则

政事分开,职责明确,规范高效。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三定方案和上级主管部门科室设置,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经局党组会议研究,决定内设机构:局办公室、村镇建设管理股、建筑业管理股、工程质量安全管理股、城市管理股、房地产管理股、财务股、重点办、安委办、党办,共10个股室。

三、工作职责

(一)局机关内设机构(10个)

1、局办公室

1)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机关政务协调、信息调研、目标考核、文电处理、文件核对印发、对外交流、文档管理;承担综合性会议的组织协调;承担重点工作的督查督办;承担政府信息系统13710、OA的任务落办;组织办理党代表、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承担机关后勤保障、安全保卫、机要保密等工作;负责管理局机关的固定资产;承担离退休人员、退役军人的管理工作;负责群团、妇会的组织活动;负责局机关和所属单位的精神文明建设、机关效能建设。

2)负责局机关和所属单位组织人事、机构编制、技术职称、人事档案等管理工作;负责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人才队伍建设;承担本系统干部职工有关教育培训、考核和专业技术人员的继续教育工作;管理本系统有关职业培训工作。

2、村镇建设管理股(对接市住建局村镇建设管理科)

1)负责依法组织实施全县村镇建设管理工作,拟定全县村庄、小城镇发展和建设管理的规章制度并指导实施;

2)负责全县新型城镇化的小城镇建设管理工作,组织协调全县小城镇建设推进工作,负责小城镇建设日常管理和考核、验收工作;

3)指导全县农村住房建设、住房安全和危房改造工作;

4)组织指导全县村镇建设试点工作;

5)指导全县小城镇、村庄基础设施和人居生态环境改善和重点镇建设工作;

6)提出全县进城定居农民的住房政策建议;

7)指导全县受灾村镇重建和大型建设项目地区的迁移工作; 

8)指导全县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传统村落保护和监督管理工作。

3、建筑业管理股(对接市住建局建筑业管理科)

1)负责规范全县建筑施工领域各方主体市场行为; 

2)负责房屋建筑内外装饰装修、建设监理、合同管理和工程风险管理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

3)负责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放管服”改革和营商环境建设;承担县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许可事项;

4)负责全县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项目招投标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

5)拟定全县工程建设、建筑业的行业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

6)指导全县建筑企业参与县外工程承包和建筑劳务合作;

7)拟定全县建筑节能的有关规定并监督实施。负责推进全县建筑节能、城镇减排工作;指导全县房屋墙体材料革新及使用管理、城镇减排工作;负责以节能降耗为主要内容的建设行业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的推广应用;

8)负责全县建筑施工企业、工程监理单位、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工程招标代理机构、工程造价、建筑制品企业资质和建筑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商砼搅拌站审查备案;

9)负责全县建筑市场信用体系建设和管理;

10)负责管理进入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的建筑材料、设备及制品的检测、鉴定和推广工作;

11)负责全县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房地产行业、建筑行业等市场运行监测和数据统计工作;负责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施工许可、工程造价、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12)指导和监督建筑市场准入、清出和诚信平台建设,组织拟订规范建筑市场有关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

4、工程质量安全管理股(对接市住建局质量安全科)

1)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建筑工程质量、建筑安全生产管理和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

2)拟定规范全县建筑工程质量、建筑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

3)指导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设计审查管理工作; 

4)指导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工作; 

5)负责对进入施工现场的建设工业产品进行监督管理;

6)负责对全县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质量、施工安全的监督管理;负责办理建筑起重机械安装告知和使用登记;

7)承担建筑行业人身意外伤害和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管理工作;

5、城市建设管理股(对接市住建局城市建设管理科)

1)拟定全县城市建设中长期规划、办法、改革方案和市政公用事业的中长期规划改革措施、办法;

2)负责全县城市供水、节水、排水、供热、供气、建筑垃圾处理等管理工作;参与城市规划区内地下水的管理工作;参与指导城市防洪的有关工作;

3)负责辖区内燃气设施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情况备案;

4)指导县域范围内污水处理设施和管网配套建设工作; 

5)指导全县城市市政设施建设、运行、安全和应急管理工作; 

6)负责全县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及城市公用运营企业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7)统筹协调和综合管理城市其他各类地下管网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8)指导城市综合管理、市容市貌、园林绿化、环境卫生、垃圾处理工作;

9)负责监管城市道路及综合交通设施建设、城市照明的工作;

10)参与全县城市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审查工作;

11)参与拟定全县城市建设专项资金使用计划。

6、房地产管理股(对接市住建局房地产管理科)

1)负责全县城镇住房建设和房地产行业的管理工作;

2)负责拟定全县住房建设相关政策并指导实施,拟定全县保障性住房的筹备、分配、管理工作,负责住房保障对象的资格审查、认定管理工作。

3)拟定全县住房保障发展规划和住房保障办法并指导实施。

4)承办国家、省、市、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资金和补贴资金安排的有关事项;

5)负责管理房地产市场、规范房地产行为;

6)负责拟定房屋征收补偿、房屋安全鉴定、物业管理工作的政策规章,并监督实施。

7、财务股

1)组织编制县住房和城乡建设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

2)负责本局管理的各类专项建设资金的下达,制定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年度计划和城市维护项目投资计划;

3)负责城市建设资金和城市维护资金的使用管理;

4)负责机关各项资金与国有资产管理;

5)指导并监督直属单位财务与国有资产管理和行业经济活动的内审工作。

8、重点办

负责重点工程任务的实施,申请重点工程的中央补助资金,办理前期手续,推进工程进度,协调各方主体对重点工程进行质量检查与验收,完成工程审计及移交。

9、安委办(对接市住建局安委办、县安委办)

1)负责督促各成员单位贯彻落实局安委会决议和安全生产工作部署,并向局安委会报告;  

2)负责全县住建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检查方案、通知的拟定、下发,并督促相关科室、单位贯彻落实; 

3)组织筹备局安委会会议,每月召开一次,或根据具体情况随时召开;

4)负责综合协调相关科室、单位开展落实住建领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事故报告、现场调查、事故汇报、事故调查处理和统计上报等工作; 

5)搜集整理安全生产动态信息和资料,定期分析安全生产形势,为局安委会提供有针对性的对策建议,制定周密预案,提早部署应对措施,并跟踪政策执行效果,调整监管方式。

6)负责综合治理、平安建设等。

10、党办

1)负责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和执行党中央、上级组织和本组织的决议;

2)负责指导本系统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和制度建设;

3)负责本系统党员的教育、管理、发展和服务;

4)负责本系统党风廉政建设;

5)负责党组中心组的学习安排部署; 

(二)下属事业单位(4个):

1、县建设工程事务中心(正科级)。(对接市人防办、晋城市工程质量标准事务中心、晋城市建设工程服务中心)。

职责:三定方案

2、县城市综合行政执法队(副科级)。(对接市城市行政管理局)

职责:三定方案

3、县住房事业服务中心(股级)。(对接市住房事业服务中心)

职责:三定方案

4、县园林环卫事务中心(股级)。(对接市绿化事务中心、市公建事务中心)

职责:(1)三定方案;(2)负责市政道路保洁、市政设施和公共绿地及水系公园管护。

四、其他

其他原有股室不再保留。

泽州县住建局

2021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