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摸清我县配售型保障性住房需求,贯彻“以需定建”“以需定购”的保障性住房建设、筹集原则。现将泽州县配售型保障性住房轮候库申请登记通知如下:
一、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的定义
配售型保障性住房,是指由政府提供优惠政策,限定套型、面积和销售价格,实施封闭管理(不得进行除房屋按揭贷款外其他抵押,禁止以任何方式违法违规将保障性住房变更为商品住房流入市场交易,可由建设运营公司回购),面向泽州县城镇户籍住房困难的工薪群体、引进人才等群体配售的政策性住房。
二、登记(轮候)对象
配售型保障性住房应当以家庭为单位提出申请,申请人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申请人有配偶及未婚子女的,其配偶及未婚子女应作为共同申请人。主要面向符合条件的泽州县城镇户籍家庭、引进人才等人员供应。
(一)泽州县城镇户籍家庭申请登记,应符合以下条件:
1.申请人及家庭成员至少有1人取得105个村居民户籍1年以上。105个村具体为:
金村镇(黄头村、府城村、水北村、水东村、十字板村、水西村、管院村、崔庄村、背阴村、赵庄村、后掌洼村、山头村、柳泉村、浮山街村、东属村、西属村、龙华村、湛家村、霍秀村、孟匠村、枣园村、武庄村、岳匠村、金村、东六庄村、东北村、磨山底村、青山街村、牛庄村、李家鄢村、上胡村、下胡村、长畛畦村、大庄村、北桑坪村、上辛安村、下辛安村、东陕村、范谷堆村、铺头村、郭壁村、神南村、东洼村、西街头村、东旺村、田庄村、寨则村、司家掌村、大岭头村、峪西村)
高都镇(马沟村、西坡村、西刘庄村、东刘庄村、续家村、焦元村、伏堂村、秦庄村、东坡村、上元庆村、下元庆村、漳东村、奎升庄村、南焦庄村、北焦庄村、东元庆村、西元庆村、泊南村、三沟村、南街村、大南社村、东山底村)
巴公镇(南山村、东四义村、西四义村、山耳东村、兴王庄村、李裕庄村、郭家庄村、陈沟村、东头村、西头村、二仙掌村、南连氏村、桥岭村、柏杨坪村)
南村镇(辘轳井村、陈庄村、郎庄村、翟河底村、北东村、北西村、南村、西峪村、北社村、青杨掌社区、东阳社区、杨洼村、牛匠村、裴圪塔村、段匠村(伏头村、闫庄村)、原家村(苏庄村、窑南村)、浪井村(夥窑河村)、孔匠村(张庄村)、马匠村(放马坪村))
2.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晋城市泽州县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2025年为48853元);
3.申请人及家庭成员在泽州县105个村范围内无住房或人均住房面积低于30平方米;
4.申请人及家庭成员自申请之日起前2年内在105个村无不动产交易信息或交易不动产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30平方米;
5.单身人员提出申请需年满30周岁,参照城镇户籍家庭标准申请配售型保障性住房。
(二)引进人才申请登记,应符合的条件:
1.经省、市、县组织人事(人社)部门认定的各类人才;
2.申请人及家庭成员在泽州县105个村范围内无住房或人均住房面积低于30平方米;
3.申请人及家庭成员自申请之日起前2年内在泽州县105个村范围内无不动产交易信息或交易不动产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30平方米。
(三)申请人及家庭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配售型保障性住房:
1.申请人及家庭成员拥有写字楼、商铺、门面房等经营性用房的;
2.申请人及家庭成员因违反保障性住房规定被计入保障性住房不良信用档案的。
三、申请方式
轮候申请采用线上方式进行办理。有意向进行配售型保障性住房轮候登记的家庭,可通过电脑端网址https://lhk.mohurdic.org.cn/281001#/home进行申请,经审核通过后进入配售型保障性住房轮候库。
四、需提供资料
1.《承诺授权委托书》;
2.《养老保险缴纳情况查询表》;
3.家庭成员基本信息:户口本、身份证;
4.婚姻信息:结婚证、离婚证或法院判决书;
5.收入情况:有工作单位的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需单位开具收入证明,无工作单位的自由职业者需填写《个人收入承诺书》;
6.住房情况: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为本地户籍的,到户籍所在地社区出具《住房情况证明》(如户籍不在本地的无需提供);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有工作单位的还需所在单位出具《住房情况证明》;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到申请区域不动产登记部门,开具“不动产查询证明”。
五、其他规定:
1.本次申请为需求性摸底,待房源达到配售条件时,发布配售公告,并组织开展房源配售等工作。具体以房源配售公告为准。
2.对于骗购取得的配售型保障性住房应无条件退出,并在媒体公布,将其不良信用情况记录归档,取消其在5年内再次申请购买或租赁保障性住房的资格。
3.一个家庭只能申购一套保障性住房。
六、注意事项
申请家庭基本信息、婚姻信息需拍摄原件照片上传(要求清晰可看清内容),其他所需资料需在申请页面下载“模板”填写后到相关部门审核盖章后上传原件照片。
咨询电话:0356-2285683